标的名称:慈溪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1项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采购目录:C22040000餐饮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食堂食材配送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所有配送食材需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供应商需建立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配备与项目匹配的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对每批次配送食材开展到货自检,同步向采购方提供对应批次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食材外观、品质需达到采购方约定的等级标准,无腐烂变质、无掺杂掺假、无过期临期等问题,配送过程中做好全程保鲜防护,确保送达时食材新鲜度符合要求;供应商落实食材全链条溯源,所有食材检验合格、证照齐全;严格执行冷链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落实索证索票、台账报送,建立不合格食材退换、应急补送机制,保障食堂正常供餐;供应商需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持有效健康证的配送、加工人员,所有运输车辆、存储场地需定期消杀,避免食材在运输、仓储环节受到污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溯源机制,所有食材均可追溯来源;供应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记录;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期满后,根据年度履约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