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妇幼保健院《陈林兴医案精粹》出版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普洱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普洱市妇幼保健院《陈林兴医案精粹》出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Q53A00726001211;
2.招标人: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3.招标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1
图书出版服务
3000
册
55000.00
详细内容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4.★交付时限:投标人在收到经采购人确认的最终“齐、清、定”稿件后,按三审三校工作周期完成印刷、装订,并将成品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图书须符合国家印刷质量标准。如出现纸质粗糙、裁切有误、错页、缺页、倒页、污损、图文不清或未按定稿修改等情况,均需无条件重新印制,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投标人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14:00-17:30。
★③若未能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4日9:30
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