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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心公园B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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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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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中心公园B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服务项目的潜在意向运营方应在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TZXDL-2026-01401 2、项目名称:中心公园B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服务项目3、场地资源有偿使用费最低限价:按照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场地评估,本项目场地资源有偿使用费最低限价为:(1)充电桩及其附属设备场地资源有偿使用费最低限价:35元/平方米/月,低于场地资源有偿使用费最低限价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填报第一年每平方米每月的场地资源有偿使用费单价(元/平方米/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现阶段充电设施尚未动工建设,经初步研判充电设施占地面积预计约1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中标后建设的充电桩及其附属设备实际占用场地面积为准,由中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单位出具测绘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后续场地资源有偿使用费逐年滚动递增,年递增率为3%。4、招标项目需求:本项目位于中心公园B区停车场,旨在招标人指定建设用地及安装区域,规划建设充电车位。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一家社会资本方作为全额投资建设运营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及运营,提升公园配套服务水平。项目需满足公园景观要求,实现基础设施与公园环境的有机融合,为市民提供便捷、安全、优质的充电及配套服务。具体招标项目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运营期限:本项目整体运营服务期为八年。合同首轮签订期限为五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首轮期满前,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双方可续签剩余三年服务期合同。招标人将建立动态考核机制,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政府政策调整、重大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调整合同期限,直至解除合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意向运营方的资格要求。7、招标形式:公开招标三、意向运营方的资格要求:1、运营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运营商公章,原件备查)。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3、参与本项目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4、参与本项目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运营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注:(1)“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意向运营方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联系方式:0755-889182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0755-88918226采购文件--FTZXDL-2026-01401 中心公园B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服务项目.pdf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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