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给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给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冀州区给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6]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3739.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7659.91万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水工程、污水及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包括(1)给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湖滨大道、冀新路、和平路、长安路、滏阳路、开元路、永兴路、迎宾大街、建设大街、兴华大街、金鸡大街、朝阳路12条道路的市政给水管道的更新改造,改造管道总长度28.543公里,管径DN200~500,管材为聚乙烯PE给水管。(2)污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湖滨大道、冀新路、长安路、滏阳路、友谊大街、迎宾大街、金鸡大街、德政路、冀午渠9条道路的市政污水管道更新改造,管径DN300~800,改造管道总长度18.879公里;滏阳西路建设1座一体化污水泵站,泵站规模300m3/h。重力流污水管道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和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压力流污水管道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3)再生水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再生水管道DN300,管道长度6.85公里,再生水管道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4)雨水管网工程建设包括建设改造湖滨大道、冀新路、长安路、滏阳路、开元路、永兴路、友谊大街、迎宾大街、金鸡大街、朝阳路10条道路的市政雨水管道更新改造,管径DN1000~4000x2400,改造管道总长度24.172公里。雨水管道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和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矩形方沟采用混凝土模块砌筑。(5)配套管网工程、道路恢复等。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计划工期:总工期852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施工开始时间以甲方开工令的日期为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北省现行工程勘察相关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内容。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工作并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内容,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缺陷责任期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0329.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须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1)勘察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市政专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专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包含1个机械类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联合体投标为无效投标);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1.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联合体投标为无效投标,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1309:00至2026-08-1817:00(北京时间,下同),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