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基层执法透明度、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双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现将我街道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执法单位: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双戛街道办事处
(二)单位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双戛街道办事处马戛村
(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四)联系电话:0858-8334352
二、公示范围
本辖区依法开展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置等所有行政执法活动,执法事项、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全公开。
三、行政执法权限
(一)对辖区内畜禽屠宰活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违法行为等的行政检查。
(二)对未经定点从事猪牛羊屠宰活动的处罚;对实行定点屠宰的区域,未经定点从事鸡鸭鹅屠宰活动的处罚;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场所的,或者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畜禽屠宰场所或者畜禽产品储存设施的处罚;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使行政检查权。
四、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查处。
五、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全过程记录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一)巡查排查: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排查辖区各类违法违规线索;
(二)立案审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予以立案;
(三)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双人持证执法,通过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影像留存、证据固定等方式全面收集证据,全程音像记录;
(四)审核告知:完成案件调查后,进行内部法制审核,依法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处理结果,以及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五)决定送达: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决定,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
(六)执行整改:督促当事人按期整改、履行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的,依法依规处置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结案归档:案件办结后,整理执法文书、影像资料、证据材料,统一归档留存,建立执法台账。
六、执法监督与救济
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畅通监督维权渠道,现将救济及监督方式公示如下:
(一)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在执法过程中,可依法对违法事实、处理结果进行陈述、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听证。
(二)行政复议渠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向钟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行政诉讼渠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执法监督举报:社会公众可对我单位不规范执法、徇私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举报,联系电话:0858-8334352。
(五)本公示由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双戛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