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凛冽,暖意却在一间农家卧室里静静流淌。1月29日,在武胜县乐善镇棕柿桥村,一场特殊的庭审悄然展开——木桌搭起审判台,国徽悬挂床头,法官身着法袍端坐案前,书记员低头记录。
原告是88岁瘫痪在床的杨老汉。他静卧病榻,身旁坐着他的五个子女。这里没有庄严的审判庭,却有庄重的法律尊严;没有铿锵的法槌声,却有润物无声的司法温度。这是武胜县法院乐善人民法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
杨老汉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一子,再婚后育有四名子女,含辛茹苦将五人拉扯成人。近年他年事渐高,加上疾病后遗症,长年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医疗与照护费用日益沉重。然而子女们因赡养责任分担产生分歧,杨老汉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子女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阅卷并实地走访后发现,老人行动极为受限,往返法庭困难重重;更关键的是,矛盾表面是“钱与力”的分配,实则源于多年积怨、沟通断层与情感疏离。若简单一判了之,恐加剧亲情裂痕,后续履行亦难保障。
“案子必须办,但老人的身体等不起,亲情更伤不起。”乐善法庭迅速启动涉老案件巡回审判机制,提前入户释法明理,详细解读《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成年子女赡养义务的条款,并援引辖区内类似典型案例,以“父养我小,我养父老”的朴素道理,既讲清法理,更细说情理与常理。
庭审当日,巡回法庭设在老人床头。法官以平和语气引导各方陈述,不打断、不苛责,耐心倾听每位子女的生活难处与内心委屈;适时穿插“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古训,以及“一碗汤的距离”等养老理念,将严肃的庭审化为一场坦诚的家庭对话。近两个小时的谈法律、释义务,谈孝道、唤良知,谈方案、促共识后,五名子女终愿履行赡养义务。在法官主持下,众人达成协议:老人继续居住在小儿子家中,由五子女轮流赡养,相关费用均摊。
庭审结束时,杨老汉紧紧攥着法官的手,眼角泛光。床头那面小小的国徽,在冬日斜阳下熠熠生辉,映照着法徽的庄严,也映照着人间最朴素的守望。
调解后,2月6日,法官再次来到杨老汉家中,送上放大字体的“关怀版”调解书,并逐字逐句读给老人听;同时回访查看子女是否切实履行赡养义务,督促责任落实,让杨老汉安心养老、安度晚年。回访中,杨老汉再次拉着承办法官的手哽咽道:“感谢你们解决了我的养老问题。”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当司法的脚步俯身贴近大地,当正义的尺度丈量生命的温度,法治便不再冰冷坚硬,而成为托举夕阳晚景的坚实臂膀——这,正是新时代人民司法最动人的底色。
文稿|李卫东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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