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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工程智慧化项目LJZXG-ZHH标段(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工程智慧化项目LJZXG-ZHH标段(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工程 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以宿交复[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宿迁市豫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豫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LJZXG-ZHH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宿迁市2.1.2建设规模: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工程位于宿迁市宿豫区陆集街道,宿连航道西岸,325省道桥上游200m处。本次一期工程拟建设21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4个,件杂货泊位6个,散货泊位11个,泊位总长度1799m,设计年通过能力1389万吨,其中集装箱年通过能力9万TEU。工程配套待泊泊位6个,泊位长度483m。同时配套建设堆场、库棚等相关辅助设施,其中堆场占地面积13.54万㎡2.1.3合同估算价:约2400万元2.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LJZXG-ZHH标段(二次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港区视频监控系统、港区基础设施监测系统、港口绿色低碳系统、港区运营监管中心等系统及硬件配套建设施工,软硬件系统对接、联调测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配合验收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交通项目智慧化或交通项目信息化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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