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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文化宫电信设备供电协议的采购的公示
未终止
:2026-08-13
正文
正文
关于青年文化宫电信设备供电协议的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青年文化宫电信设备供电协议的采购采购人为越秀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考虑到建设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广州市青年文化宫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站址编码:200AYX.QGDL0001)用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意向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定向采购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广州市青年文化宫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用电采购服务,合作期限:2026年9月1号起至2028年8月 30日止。电费单价根据当地政府供电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收取+10%电费分摊耗损,合同总金额:12000元。由于该物业为广州市青年文化宫所有,故向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17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何育文,1339211725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工,020-8718814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越秀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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