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电信咸阳分公司2026年兴平市教育局校园安防维保项目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咸阳分公司2026年兴平市教育局校园安防维保项目
所属地区:
北京
发布时间:
2026-08-13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咸阳分公司2026年兴平市教育局校园安防维保项目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8-13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咸阳分公司2026年兴平市教育局校园安防维保项目(标段编号:SNBBFA20260810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兴平市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已建成全域校园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覆盖辖区全部公办高中、义务教育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系统整体架构涵盖各学校前端监控采集设备、传输网络设备、市级云端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后台业务服务器及全套配套附属设施。现阶段项目质保期限已届满,系统运行存在摄像机预览异常、录像调取卡顿、后台数据上传频繁断线、设备故障率高等突出问题,系统稳定性无法满足校园安全常态化监管、风险防控、事后溯源取证等工作要求。现通过采购全包式维保服务,对全域监控系统开展专业化运维保障,恢复并持续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项目预算10.00万元(含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运维服务期限为1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咸阳分公司2026年兴平市教育局校园安防维保项目







校园安防维保







-







1







咸阳/咸阳







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运维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94339.62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1.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份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扫描件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证明材料涉及发票的,需提供对应发票的验证方法以及税务网站在线验证截图,如无法查询需说明原因。



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同标段机器码雷同(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同标段文件码雷同(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领取文件联系人或联系方式雷同、同标段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同标段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等均视为“串通投标”,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目不涉及2.1.4及2.3.1。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4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18日 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北路1号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    编:







712000







邮    编:







100071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马荣、李相霆、李娟婷、李钊、石镇、周正、朱青艳









电    话:







029-88765650







电    话:







13399283391、1870918867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001042200056069452-001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3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咸阳分公司2026年兴平市教育局校园安防维保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咸阳分公司2026年兴平市教育局校园安防维保项目(标段编号:SNBBFA20260810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兴平市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已建成全域校园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覆盖辖区全部公办高中、义务教育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系统整体架构涵盖各学校前端监控采集设备、传输网络设备、市级云端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后台业务服务器及全套配套附属设施。现阶段项目质保期限已届满,系统运行存在摄像机预览异常、录像调取卡顿、后台数据上传频繁断线、设备故障率高等突出问题,系统稳定性无法满足校园安全常态化监管、风险防控、事后溯源取证等工作要求。现通过采购全包式维保服务,对全域监控系统开展专业化运维保障,恢复并持续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项目预算10.00万元(含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运维服务期限为1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咸阳分公司2026年兴平市教育局校园安防维保项目







校园安防维保







-







1







咸阳/咸阳







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运维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94339.62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1.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份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扫描件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证明材料涉及发票的,需提供对应发票的验证方法以及税务网站在线验证截图,如无法查询需说明原因。



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同标段机器码雷同(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同标段文件码雷同(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领取文件联系人或联系方式雷同、同标段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同标段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等均视为“串通投标”,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目不涉及2.1.4及2.3.1。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4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18日 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北路1号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    编:







712000







邮    编:







100071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马荣、李相霆、李娟婷、李钊、石镇、周正、朱青艳









电    话:







029-88765650







电    话:







13399283391、1870918867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001042200056069452-001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3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8-13 11:30:20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