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补遗(答疑)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招标文件与补遗(答疑)文件不一致,以补遗(答疑)文件为准;先发出的补遗(答疑)文件与后发出的补遗(答疑)文件不一致,以后发出的补遗(答疑)文件为准。
答疑部分:
问题1:投标人须知一览表中的《投标文件的包装、盖章密封要求》,2、电子光盘1份。光盘中投标文件内容为WORD版本,内容须与正本完全一致,光盘要求密封和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
质疑:光盘要求的WORD版文件是否指投标文件未盖章版的源文件?投标文件经盖章扫描后通常是PDF版,光盘中的投标文件是否能改为提交WORD版文件?
答: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应包含WORD版、PDF版。
问题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类工程业绩是否能与投标人同类工程业绩相同,两者业绩是否能重复利用?
答:两者业绩主体不同,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合同条款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1 乙方按要求提交《前期策划研究报告》初稿,经甲方审核确认,且乙方提交合规发票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材料并经甲方审批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签约合同价的20%。
5.1.2 乙方根据甲方审核意见对《前期策划研究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达到甲方书面确认的最终稿要求,并按合同第四条约定方式提交正式成果及成果交付清单,且乙方提交对应金额合规发票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材料并经甲方审批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40%。
5.1.3 乙方按甲方工作进度要求,提交《建筑规划设计建议》(含商业提需内容)、《运营管理前期建议》等,经甲方终审及备案确认,且乙方按合同第四条约定方式提交成果、提交对应金额发票及成果交付清单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材料并经甲方审批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签约合同价的30%。
质疑:以上4点合同条款缺乏关于甲方审批请款材料时限的约定,按行业惯例建议增加: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材料后,甲方应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合同条款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一日,按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期提交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
质疑:“付款金额”应修改为“应付未付款金额”或“合同总价款”,“付款金额”表述不当。“甲方解除合同的”缺乏关于违约责任的表述,建议增加。
答:本条修改为:“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期提交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问题5:合同中提到的“附件一:福田区园岭街道趣园食街商业升级项目前期策划服务任务书”是否指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福田区园岭街道趣园食街商业升级项目前期策划服务任务书?如果不是建议补充。
答:是,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福田区园岭街道趣园食街商业升级项目
前期策划服务任务书。
招标人: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