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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权属收费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专项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审议集团2026年度养护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的议案》(2026年第4次)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权属收费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投发[2026]19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哈同高速K0+000~K119+040段和哈牡高速K228+000~K465+782段范围内,新建标志73处、新建护栏28865m、防撞垫1处、预制管桩960米、临时安全设施8套等建设内容。2.2建设地点:哈同高速K0+000~K119+040段、哈牡高速K228+000~K465+782段2.3计划工期: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2月13日,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4招标范围: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避免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死亡。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标段号起讫桩号里程(km)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A1哈同高速K0+000~K119+040段、哈牡高速K228+000~K465+782段365.8228,257,633注:实际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一项:(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1.2财务最低要求: 2025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3.4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招标人将不组织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5.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5.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人民币/标段。为落实《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如下:(1)A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80%。(2)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0%。(3)B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5%。投标人同时具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信用等级按照等级高的等级认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的等级认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 编:150008 项目负责人:李冬梅 联系人:李冬梅 电话:0451-88100152 电子邮箱:5555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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