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关于核酸快检分析仪及配套试剂(新型冠状病毒、甲型流感病毒核酸、乙型流感病毒核酸)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设备名称:核酸快检分析仪
采购数量:3台
预算金额(含税,最高限价):30000元/3台
2.试剂:所需配套试剂
采购数量:600人份/年
预算金额:36000元/年
二、采购数量项目需求:
1.技术参数及行业标准:
1.1、方法学:荧光PCR检测方法。
1.2、加样方式:无需移液枪加样,采检一体。
1.3、检测限:每个项目的最低检测限≤500拷贝/毫升。
1.4、检测时间:<40min。
1.5★设备检测通道:≥4个,每个通道独立检测,样本随到随检。
1.6、样本类型:咽拭子、鼻咽拭子。
1.7、★配套试剂内含内标对照,保障采样和PCR扩增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试剂盒为单人份检测试剂,核酸提取与纯化、扩增、检测于一体试剂盒。
1.8、检测结果判读:检测结果可显示CT值,可自动判读检测结果。
1.9、★数据传输及储存:可连医院LIS报告系统进行数据传输。
2、配套耗材:配套所需要的其他耗材。
3、服务要求:
3.1、★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及时做设备、试剂的性能验证工作,设备每年完成至少一次性能验证、每季度至少一次工程师现场维护工作,仪器设备的性能验证和校准产生的费用由厂家或代理商负责。提供仪器终身保养、维修、维护。配件更换,仪器故障应在12小时内派厂家工程师到达现场实施维修。使用年限内如仪器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及时对仪器提供备用机,以确保使用。
3.2、★提供对本试剂每人份测试的价格、根据工作需求至少提供大小两种规格的报价(每人份报价中含检测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配套耗材等配套产品),需满足溯源要求。试剂价格如遇到集采则执行集采价、医保局发布降价文件的则根据降价比例及时调整相应的试剂价格。
3.3、代理商承担仪器与LIS对接所产生的费用。配备连接LIS所用的电脑、扫码枪、机,试剂到货后有效期不应低于6个月,支持试剂入库、出库条码化管理、
4商务条款及其他
4.1、所提供的试剂耗材不能高于山东省挂网平台价格。
4.2、确保持续和可靠的试剂供应,收到试剂订单计划后20天内能够及时到货,到货试剂批号应为同一批号。
4.3、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配送方案。到货期、运行保障、应急供货方案。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成服务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8月18日17: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信用查询报告(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4、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投标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6、投标产品检验证明材料及产品介绍册;
7、其他。(1)技术方案(安装、调试、交货期等);(2)提供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质保期;(4)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内容、应急维修响应时间、应急措施、等服务承诺)。
8、首次报价单(详见附件3)。
9、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完整授权链证明
五、联系方式:
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关服务要求咨询电话:0632-3699026(医学装备科)
院内议价报名等相关事项咨询电话:0632-3715266(采购办)井老师
资料寄送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复元三路与厦门路交叉东88米住院部C2区11楼1108房间。
本次采购公告以本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采购办公室
2026年08月13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3:首次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