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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独流镇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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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独流镇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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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发布时间: |
2026-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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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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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独流镇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赛达大道福保产业园(东区)2-1-6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FC-2026-B-113项目名称:独流镇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6.5941万元最高限价:196.5941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196.5941196.5941其他建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二)根据《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型、小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7、供应商需为中型或小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有效期内; 8、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9、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为本单位职工; (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单独配置; 11、供应商最迟于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提供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3日到2026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赛达大道福保产业园(东区)2-1-602号方式:1、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发售领取;2、如需开具普通发票,文件费公对公电汇以下账户:(1)单位名称: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海支行(3)银行账号:02070001040075254采取公对公电汇形式的,需备注: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获取费售价:5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赛达大道福保产业园(东区)2-1-602号五、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赛达大道福保产业园(东区)2-1-602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兴业大街153号 联系方式:022-688151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赛达大道福保产业园(东区)2-1-602号 联系方式:022-86385700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维娟 电 话:022-86385700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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