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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师184团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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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师184团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6-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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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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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184团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610004002260391) 已由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6〕71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184团 3.项目工程规模:改造团部道路6970米,道路红线宽度9米-31米,新建道路1500米,道路红线宽度5米-7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10004002260391001001第十师184团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EPC(一标段),【标段工程规模】:本标段包括改造道路总长度4916米,道路宽度9米-31米,新建道路1500米,道路宽度5米-7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供货期(天)E6610004002260391001001第十师184团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EPC(一标段)包括但不仅限于第十师184团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 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 施工范围包括:第十师184团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EPC(一标段)施工设计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3.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419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名册;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兵团职工身份,则需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工伤保险、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1项目总负责人:①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 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2.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若施工项目经理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附联合体协议书②申请人如实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牵头人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兵团公共资源网获取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兵团公共资源网递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第十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在对应项目下找到“异议”、“质疑”或类似功能模块在线提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网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第十师机关楼六楼B609)监督人:杨孝鹏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6-3370109十一、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正恒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第十师一八四团地 址:新疆北屯市昆仑街友谊北路936-3号联 系 人:曾平萍联 系 人:高玉敏电 话:13629974831电 话:18167676518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去原网地址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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