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高埔镇葵坑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受普宁市高埔镇葵坑初级中学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普宁市高埔镇葵坑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高埔镇葵坑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SK-2026-JY-0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6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粮油干货冻品配送服务):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
1-1
粮油干货冻品配送服务
1(年)
详见第二章
本项目总预算2856000.00元,无单包预算金额,按实结算。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采购包2(生鲜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
生鲜食材配送服务
1(年)
详见第二章
本项目总预算2856000.00元,无单包预算金额,按实结算。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若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开标日期前的月或季度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粮油干货冻品配送服务):参与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参与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粮油干货冻品配送服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