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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 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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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 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6-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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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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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 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I640100535891274100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固原市-市辖区 所属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RHB-2026(政采)-0172.项目名称: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工作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30万元 5.最高限价(万元):30万元6.采购内容及要求: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工作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 时间: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工作时间)。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地址:固原市 联系人:尚琪琦联系方式:0954-7296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瑞恒邦(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现代城东1201室项目负责人:马虹电话:15008606993 代理机构:中瑞恒邦(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08-13 变更公告:
本公告没有变更公告!
补遗答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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