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业务管理功能模块定制开发项目-招标计划
新能源业务管理功能模块定制开发项目-招标计划
项目名称:新能源业务管理功能模块定制开发项目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承担油气新能源生产运营系统新能源业务功能模块的定制开发与实施工作,本项目需基于油气新能源生产运营系统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数据流通环境,开展功能定制开发、数据集成与入湖、系统部署实施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实现新能源业务领域的重要生产数据分析与展示,有效提升新能源业务管理效率。
本项目主要包括清洁电力、清洁热力和电力交易三大业务领域,涵盖项目管理、设备管理、生产运行统计分析等60余项功能,项目实施周期计划为4个月,项目实施过程需严格遵循油气新能源生产运营系统统一技术规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预计招标时间:2026年8月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尚未出具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且无法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如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供以下①或②任一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①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上一年度(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尚未完成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的,可提供2024年的。部门决算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②本单位出具的近一年财务状况说明(格式自拟)以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收入支出表等。
3.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项新能源领域信息化系统开发或系统测试类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等证明文件(正在履行的合同,提供完整版合同)。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服务问题及安全事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5)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6)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style="box-sizing: inherit;">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条为招标计划发布,无需报名缴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正式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