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天河学校2026年物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并于2026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B26C0311C
2.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天河学校2026年物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含税) |
广东实验中学天河学校2026年物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人民币351,696.00元 |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