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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臭氧水疗仪-A的更正公告
公告名称:
关于臭氧水疗仪-A的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8-15
详细内容:

关于臭氧水疗仪-A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ZXDL-2026-005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臭氧水疗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中内容:

“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变更为:

“(1)现场递交:供应商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人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手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递交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核验)。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陂头背新村三区16号402,收件人:郑工,13691981533。

注:

1.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为避免快递未按时送达,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的,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项目编号,应确保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8时00分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

2.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递交时间以送达我司由我司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

3.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4.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供应商需盖章签署《邮寄承诺书》(我司“下载中心”下载),扫描件优先发送至公司邮箱zfcg@。原件(无需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邮寄至我公司。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项目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以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澄清后的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278号

联系人:丘工、王工

联系方式:0755-28329007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陂头背新村三区16号402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转807

项目经办人:郑工13691981533

联系邮箱:zfcg@

招标代理监督电话:樊先生0755-21007565

项目所属一级预算单位监督联系电话:0755-89551103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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