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鄢陵县支行营办房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鄢陵县支行营办房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许昌市分行,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鄢陵县支行营办房维修项目;
2.2项目地点: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许昌市鄢陵县人民路925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许昌市鄢陵县支行;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4工期:3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预算金额:488944.01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与投标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近半年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5.2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 系 人:孙晋、王鹏勇、宁菲、张瑞瑞
联系方式:0371-68865980
电子邮件:xdzx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