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YD260297
项目名称:韶关主城区高质量发展(交通-产业-城镇一体化)研究及实施行动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韶关主城区高质量发展(交通-产业-城镇一体化)研究及实施行动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9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韶关主城区高质量发展(交通-产业-城镇一体化)研究及实施行动采购服务项目的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9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韶关主城区高质量发展(交通-产业-城镇一体化)研究及实施行动采购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韶关主城区高质量发展(交通-产业-城镇一体化)研究及实施行动采购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