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项目部延安区域压裂工作液拉运处置服务
靖安项目部延安区域压裂工作液拉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A405-FW552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安项目部延安区域压裂工作液拉运处置服务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靖安项目部延安区域压裂工作液转运、处置服务。靖安项目部承揽延安区域气井施工,主要施工分布于安塞、志丹、吴起区域,安塞、志丹区域施工井部署数量居多,需选择2家承包商对延安区域气井末端压裂工作液进行外委转运、处置。中标后需要在延安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严格落实固废系统转运联单,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方指令安排专属拉运返排液车辆,到招标方施工现场转运压裂返排液至投标方污水处理厂进行合规无害化处置。投标人配备符合要求的压裂工作液运输设备、处理装置和相应配套设备设施,投标人进行现场服务,满足生产安全平稳运行,项目预计金额404.7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延安区域压裂工作液拉运处置。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单价248.4元/方(不含税),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主要位于延安区域内甲方指定的试气服务现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2家服务商,确定前2名为中标服务商,按照中标人排名由高到低,排名第1 的中标人分配60%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分配40%工作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污水处理厂,须提供排污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还应提供自有运输车辆信息及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物),没有自有车辆的处理厂应提供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协议等相关资料(提供运输协议或合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物)。
投标人若为运输单位,须具备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还应提供与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处置协议(合同),并提供污水处理厂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互相签订协议的运输单位和污水处理厂不能同时投标,同时投标将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0辆自吸罐车(车辆如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照片、有效行驶证(含年检合格证明)、购置发票、商业保险;若车辆为租赁,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或协议、车辆照片、有效行驶证(含年检合格证明)、购置发票、商业保险。
3.5 人员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每车配备1名驾驶员,年龄在50岁以内,必须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驾驶证,所有资格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从事同类(返排液、压裂工作液等)运输或处置业务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
3.7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C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10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实行“一处受罚,处处受限”,不区分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外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08月15日至2026年08月19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投标人在缴费平台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仅登录账号一致,首次登录缴费平台需要投标人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详见《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4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
联 系 人:龚建涛
联系电话:1399225754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凤城十二路1号(凤城十二路出口加工区凯瑞A座9层)
联 系 人:程工 游工
联系电话:029-68934554
电子邮箱:921187403@
附件: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