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分子蒸馏装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分子蒸馏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SHGS(HDFZX)2606-WZ001-SHGS(HDFZX)292-6514047186487391-1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分子蒸馏装置采购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采购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分子蒸馏装置,1套。
分子蒸馏,又称短程蒸馏,适用于高黏度、高沸点及热敏性物料的分离。装置主要包含薄膜蒸发器、精馏系统和短程蒸发器三大模块。工艺系统可根据物料特性与分离目标,灵活组合:将薄膜蒸发器和短程蒸发器联用实现两级蒸发分离;将薄膜蒸发器和精馏系统联用实现超低压精馏分离。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400万元,含13%的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以及上门安装、培训服务等相关费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临隽路 116 号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交付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清晰扫描件。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且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2.1)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工厂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清晰扫描件,及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2.2)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授权书应明确载明制造商同意该代理商代表其参与本项目,并承诺在成交后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技术支持。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2025年)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 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提供的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
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须至少具有1套与此次投标产品品牌相同,功能相似的分子蒸馏装置销售业绩,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或制造商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需复印相关页,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牌、规格、数量、销售时间等);②与该业绩对应的发票及发票在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未在失信有效期内。(评审小组于项目开启当日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失信信息公告,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⑤项目开启当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制造商)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注: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制造商)已经完成定商活动被纳入黑名单的,不予发放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被纳入黑名单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至 2026-07-07 23:59:00 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包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2pt; height: 22px; font-size: 11pt;">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5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height: 30px; font-size: 15pt;">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7-21 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按标包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对应投标的每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保险或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或购买,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5)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选用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者专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时提交电子保函编入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未按上述要求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采购部
地址: /
联系人:徐羚
电话:021-6276327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白晓旭
电话:17317316158
电子邮件:shzbzxlbx2024@
异议受理电话:021-31030317
异议受理邮箱:shzbyy@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