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JNMG-ZCHW-20260734-20260736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二次),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交付
2.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指定地点
2.5本次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表。(技术规范书中的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交货期与公告附表不一致时,以公告附表为准)。
2.6本项目标段划分:3个标段,具体详见公告附表。
2.7预算金额:具体详见公告附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竞价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竞价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3.7供应商可以为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如为经销商,则必须具有经销渠道及能力,应出具经销承诺书;如为代理商,应提供相应代理文件,代理范围必须与所投标的物相符;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且报告的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一致才认定为制造商。
3.8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关于汽车销售、质量保证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供应车辆合法、质量合格、手续完备,车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0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销售业绩(注:业绩以合同及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首台(套)制造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认定为满足所投产品销售业绩,准许参与投标。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的首台(套)符合国家推广应用目录内的装备名称及核心技术指标,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证书、与推广应用目录对应情况及与其匹配的有效查询路径)
四、竞价采购文件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4日9 时 30 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9 时 30 分
解密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30--10:00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将被否决。
八、采购费用
8.1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详见采购文件)。
8.2 场地服务费:中标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8.2.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2.2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同时在《》( 购 人: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71-6224205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陶利东街万豪名园A座
联 系 人:郜工
异议受理电话:0471-622420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异议受理邮件:NMDLkyjlzc@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10楼
联系人:董少敏 唐燕娇 蒿鑫 苏娴
联系电话:0471-3468975
电子邮箱:zjnmg123@
2026年08月14日
附表1:
采购公告附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申请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需求单位名称
1
皮卡车
ZJNMG-ZCHW-20260734
竞价采购
360002269100010
皮卡车,燃油
15
辆
13.98
209.7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交付
内蒙古自治区指定地点
康远综合管理处
2
中大型SUV
ZJNMG-ZCHW-20260735
竞价采购
360002269100030
越野车
9
辆
24.98
224.82
3
中大型MPV
ZJNMG-ZCHW-2026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