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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馆B区屋面防水保护层加固及AB区展馆部分墙地面维修翻新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广交会展馆B区屋面防水保护层加固及AB区展馆部分墙地面维修翻新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8-17
详细内容:

广交会展馆B区屋面防水保护层加固及AB区展馆部分墙地面维修翻新项目

项目编号:【2026】贸采第60号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交会展馆B区屋面防水保护层加固及AB区展馆部分墙地面维修翻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项目编号:【2026】贸采第60号

2.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3,894,982.43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93,467.9元、暂列金额278,567.77元均属于不可竞争费用,不可修改]。

3.项目性质:本项目为企业自愿招标项目,非法定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项目内容:对AB区展馆损坏严重的内外墙面及石材地面等设施进行维修翻新,对B区屋面防水保护层混凝土出现滑移问题进行加固维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清单。

6.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交会展馆A、B区(阅江中路380号、382号)。

7.工期:总工期为120个自然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发出指令,并在甲方发出指令后第121日完工交付;该总工期为硬性工期,包括工程的进退场、配合展览及不良天气影响的时间(甲方发出停工指令的除外)。具体详见施工合同。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入人员资格要求

4.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査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査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査询渠道査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投标人须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

④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时间要求为自2026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投标或履行合同的任何不良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今)存在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行为,或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三、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8月15日00时00分起,2026年9月4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办理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style="text-indent:32px;height:150%">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5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22日00时00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方式、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线上开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上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投标人(响应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投标或响应:1.将中标(中选)项目转包或者违法违约分包的;2.在中标(中选)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响应)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合谋或串通响应)情形的;5.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行贿等腐败情形的;7.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如适用)。10.中标(中选)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响应)时不一致的(如有)。

七、有关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9139596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

2、招标监督部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9138511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工、叶工

电话:020-8349217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电子邮箱:ZB83492175@

招标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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