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4个重点车站客流疏散能力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4个重点车站客流疏散能力提升项目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YY202607270001
2.2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4个重点车站客流疏散能力提升项目
2.3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麻村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和控制中心。
2.4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麻村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出站闸机新增工作
2.5比选范围: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麻村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出站闸机新增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软件修改、升级(LCC、SC、SCWS和LCWS等相关软件源代码修改、完整的系统功能测试和软件升级),麻村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站厅出站闸机的新增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6服务期:施工期限(含设备采购周期)不超过60天(新增设备采购不超过50天,新增设备设施现场施工调试不超过10天),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日期为准;合同签订后7天内,投标人自行完成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含安全培训及考试等),进场准备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比选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3不含增值税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肆佰元整192400.00元(不含税)。
4比选申请人资格、信誉要求
4.1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选申请,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4.2资质要求:无资质要求。
4.3业绩要求:无。
4.4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被处于责令停业;(2)比选申请资格被广西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选)、严重违约或质量责任事故的情况。
4.5单位法人(负责人)或监事会成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4.6联合体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7无不良行为记录。
5资格评审方式
资格后审。
6比选文件的获取与
6.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在下载电子版比选文件。
6.2:
本项目信息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