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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新能源核心区七都产业园区配套工程项目涉及甬莞高速公路设计方案安全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宁德新能源核心区七都产业园区配套工程项目涉及甬莞高速公路设计方案安全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福建
发布时间:
2026-08-17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新能源核心区七都产业园区配套工程项目涉及甬莞高速公路设计方案安全影响评价(招标编号:FJTP-FJTC261383137),项目业主为宁德星宁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德新能源核心区七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甬莞高速公路设计方案安全影响评价。





2.2.招标范围:宁德新能源核心区七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宁德市七都镇六都主村西侧,七都互通口东南侧。工程建设内容①有两条规划路约1.95km,②在靠近甬莞高速公路(30m外)两处边坡挡墙改造约1300m,高度约50m,③两条村道总长约3.6km,且有从甬莞高速公路下穿,④两条箱涵,8m宽箱涵全长约1.8km,12m宽箱涵全长约0.45km。





边坡改造工程西侧毗邻甬莞高速30米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1、28条规定,《福建省高速公路涉路工程管理办法》(闽高指总工【2017】124号),需进行安全评估工作。





共计6处新建点位位于甬莞高速公路30米管控范围,需进行开展涉高速公路安全影响评价。





2.3.招标内容:宁德新能源核心区七都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新建内容共有6处点位位于甬莞高速公路30米线范围内,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具体点位如下:





①挡墙工程3处:北侧互通匝道旁挡墙、下方村高速公路主线旁挡墙、六都安置房北侧挡墙各1处;





②村道工程2处:南峰寺东南方向新建村道、下方村西侧新建村道各1处;





③箱涵工程1处:南峰寺东侧现状渠道与新建箱涵衔接点位。





2.4具体要求:详见第5章“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45日历天编制完成送审稿。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的单位:





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投标单位,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3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





3.5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6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8通过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6年8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宁德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备注





①潜在投标人通过《宁德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投标人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③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3.0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4万元整(¥24,000)。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宁德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宁德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项目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否则按逾期送达处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送达,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收到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时间为准)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23室,收件人及电话:琚先生、0591-87551976)





  1.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宁德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开标。同时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项目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设置开标会场,诚邀投标人到场参加开标会。





8.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 3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宁德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3.0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解密指令后,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若项目设置不需要CA数字证书,则输入投标文件编制时由投标人自行设置的密码进行解密),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也可以持CA数字证书到开标场所(或在现场输入密码),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后,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签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





  1. 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00元。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1)宁德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星宁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1幢201室,邮编:355000





电话:0593-2883855,传真:/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51976 传真:/





联系人: 钱先生、琚先生





邮箱:zbzx8755197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号:118080100100104492





收款人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TP-FJTC261383137投标保证金”,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名称:宁德星宁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电话:0593-288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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