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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阜阳阜合实验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次) |
| 所属地区: |
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6-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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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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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6FS01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阜合实验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
第三章 采购需求6双头煮面炉中:“28.所投煮面炉在后厨潮湿环境中不得出现锈蚀,设备依据GB/T 6461-2002、GB/T 10125-2021标准,符合并通过不低于480h中性盐雾试验,耐腐蚀等级10级,提供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
修改为“28.所投煮面炉在后厨潮湿环境中不得出现锈蚀,设备依据GB/T 6461-2002、GB/T 10125-2021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
内容二:
第三章 采购需求33消毒房中:“133.消毒后餐具(层架、筷子、碗 餐盘 )检测报告: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检测依据SN/T 3724-2013《进出口食品中幽门螺杆菌的检验方法》;检验结论:本次委托检测所检项目(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游离性余氯、阴 、微生物限 ,量(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幽门螺杆菌))全部符合检测依据,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修改为“133.消毒后餐具(层架、筷子、碗 餐盘)检测报告: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检测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
内容三:
第三章 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中添加“4、产品供货时提供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内容四: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增加:“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内容五: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增加:“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内容六: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二节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增加:“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
(2)向 阜阳市颍州区 人民法院起诉。”
内容七:
采购公告与文件中有关提交时间、获取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等内容,均由“2026年8月19日9点00分”更正为“2026年8月21日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阜合实验中学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蜀峰湖路169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0558-2607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慧湖路88号中央豪景小区5#楼804室
联系方式:丁保13855801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保
电 话:0558-2607981、13855801151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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