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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兰州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炼油污水回用扩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兰州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炼油污水回用扩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甘肃
发布时间:
2026-08-17
详细内容:

兰州石化分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炼油污水回用扩能项目


兰州石化分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炼油污水回用扩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Z221-GC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分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炼油污水回用扩能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由炼化新材料﹝2026﹞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兰州石化分公司(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2.1新建污水深度处理单元,采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池+生物滤池"工艺,设计规模1400立方米/时,2个系列,年运行时数8760小时,操作弹性50%-100%.配套建设反洗废水池,加药装置,污泥脱水等设施。出水满足回用单元双膜进水水质要求,同时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的相关入河排污口要求。

2.2.2回用水单元建设规模1400立方米/时,年运行时数8760小时,产水作为脱盐水装置补水,浓水送至浓水处理单元集中处理。

1)利旧现有800立方米/时双膜系统,更换反渗透高压泵。

2)新建1套600立方米/时双膜系统,采用反渗透膜法工艺,包括3套反渗透,4套超滤设施等。

2.2.3新建四季青缓冲池清净废水至炼油污水处理场管线,炼油污水处理场至炼油区脱盐水装置管线;更换四季青缓冲池3台清净废水提升泵。

2.2.4新增1套DCS系统,扩容改造污水处理场现有GDS系统。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0月1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7年6月1日(根据现场实际,最终以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中交日期:2028年9月30日(开工时间若有调整,中交时间相应调整);

计划工程交接时间:2028年11月30日(最终以工程交接证书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项目批复内容的详细设计(含非标设备)、竣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所有施工;含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配合发包人联动试车、试运行、达到初设要求的工艺指标和运行要求,组织竣工资料编制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结束。建筑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详勘、第三方承载力检测、无损检测、防雷防静电检测。但中标人应为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开展检测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坑开挖、桩头处理、现场检测通道、搭设安全防护脚手架及恢复拆除、提供检测照明、电源、配合检测打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GC1级或GC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1.4承诺设计分包商符合3.2.2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中的工业管道GC1级或GC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2.3承诺施工分包商符合3.2.1要求。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50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主要指石油、化工、石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业绩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裁判文书网”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6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3.6.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5000万以上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

3.6.2.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5000万以上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3.12.2联合体所有成员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12.3联合体投标双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范围应与其资质许可相适应。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设计负责人(如有)、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建设项目中任职,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

3.13.2拟投入本项目岗位人员之间一律不可以兼任。

3.13.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5日00:00按照下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按顺序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招标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号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已报名项目”的主控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①提交时间: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完成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9月8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专业机构;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ukey申领、投标文件编制等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咨询方式电话:①关注“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公众号,直接发送需要咨询的问题,后台将在工作时间回复;②电话拨打4008800114,语音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专业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张亚奇

联 系 人:纪书焱、王思尧

电 话:0931-7931064

电 话:010-62065648、010-62065678

电子邮件:zhangyaqi@

电子邮件:wangsiyao@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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