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致远楼(18号楼)抗震加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1258
项目名称
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致远楼(18号楼)抗震加固工程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1258001001
标段名称
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致远楼(18号楼)抗震加固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8月1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8月2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致远楼(18号楼)抗震加固工程(项目名称)
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致远楼(18号楼)抗震加固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3010380001258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致远楼(18号楼)抗震加固工程已由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政服复〔2026】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招标人为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致远楼(18号楼)抗震加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徐州市华升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致远楼(18号楼)抗震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办事处文化路1号
2.3建设内容: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致远楼(18号楼)抗震加固,面积3208.69?,地上4层,高度16.95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高度),混凝土框架结构、砖砌体结构。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208.69平方米,地上4层,高度16.95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高度),混凝土框架结构、砖砌体结构。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650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抗震加固建筑面积3208.69平方米,高度16.95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高度),4层,混凝土框架结构、砖砌体结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工期:90日历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8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8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