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期间养护工程项目咨询审查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十五五”期间养护工程项目咨询审查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16号藏游坛城西慈门二楼)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十五五”期间养护工程项目咨询审查
1.2 项目编号:2026-JWEZDN-F4003
1.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 最高限价:100%
1.5 采购范围:对“十五五”期间实施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所含勘察设计的工程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进行审核,编制招标限价文件,勘察阶段的外业验收,并出具咨询审查报告等,以及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完成的其他咨询审查工作。
1.6 服务实施的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十五五”期间养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止。
1.7 服务交付的时间:乙方在收到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含电子版);在收到修改设计文件后的7天内将咨询审查回复确认报告提交甲方;除以上咨询成果应于约定时间内及时答复外,其他乙方应完成的过程技术咨询内容也应于咨询事项发生后的3-7日内书面进行答复。
1.8 服务交付的地点:西藏林芝市波密县。
1.9 服务实施的地域范围:国道219线新藏公路叶城县至萨嘎县段(含普兰支线)及国道318线川藏公路竹巴笼至东久段。
1.10 标段划分:本次标段划分为 1 个标段。
1.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资格要求如下:
2.1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财务要求见附表一至附表六,并具有相应的咨询审查能力。
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年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证明材料)
2.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一经查实,相关单位的响应申请均被否决。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08 月 20 日,上午 10 时30 分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16号藏游坛城西慈门二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授权委托人连续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3.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7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8日 10 时 00 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16号藏游坛城西慈门二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评审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 10 号
电 话:0891-6830992
邮政编码:850000
采购人: 西藏波密某部、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德吉中路 1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汪先生
电 话:18089075825、0891-6834818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玉亭、董朴洁、马静、傅秋玲
电 话:15522266601、13351869976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16号藏游坛城西慈门二楼
邮政编码:850000
附表一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
.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页截图或网页稿,截图应体现咨询专业包含公路,且服务范围包含评估咨询。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需完成过2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咨询审查业绩(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
应提供中标(成交、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批复文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本项目要求内容,则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完善项目情况)等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委托项目只需提供委托协议书和项目批复文件)。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不予认定。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过。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未因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
(7)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8)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9)在军队采购网(
(10)外资独资、占资、控股企业,港澳台背景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
负责人
1人
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含公路专业)。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咨询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应提供中标(成交、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批复文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本项目要求内容,则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完善项目情况)等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委托项目只需提供委托协议书和项目批复文件)。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不予认定。
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职称证、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含公路专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分项负责人
3人
拟委任本项目的3名分项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咨询审查项目勘察分项负责人的业绩(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
应提供中标(成交、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批复文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本项目要求内容,则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完善项目情况)等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委托项目只需提供委托协议书和项目批复文件)。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不予认定。
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职称证、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含公路专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表六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2-2024 年度或 2023-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财务报表的最后一年公司盈利状态大于0。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的相关要求。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需提供验证码,2023 年度及以后审计报告须带有统一监管平台赋码。
注:1.2023 年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除附注外,其余内容均要求赋码。
2.2024 年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均要求赋码。
3.2025 年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均要求赋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