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遥感智能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Z61925FW00030116)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26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
第五章 服务要求............................................................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61925FW000301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遥感智能监测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田遥感智能监测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5、招标范围: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大田作物种植环节遥感智能监测。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最高投标限价:19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信用查询
(1)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 ( ( ( 标 人: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哈西大街399号
联 系 人:韩经理
电 话:1894608491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刘冰、么颖颜
电 话:0451-86785880-3092
授权企业邮箱:yw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哈西大街399号
联 系 人:韩经理
电 话:1363366663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刘冰、么颖颜
电 话:0451-86785880-3092
授权企业邮箱:yw3@
1.1.4
项目名称
大田遥感智能监测服务项目
1.2.1
资金及比例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大田作物种植环节遥感智能监测
1.3.3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1.3.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3.5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需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 服务要求”。
1.12.3
偏离
有重大偏离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内容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需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须知前附表内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纸质书面形式,并将可编辑WORD电子版发至邮箱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1日内
形式:书面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1日内
形式:书面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招标澄清、修改等招标补充文件的确认函、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省、市最新规定执行
3.2.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无
■有
最高投标限价:197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本项目不适用)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金额等提交履约担保,且没有任何合法证据证明其行为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弄虚作假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阻挠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等行为的;
(5)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应扣除其投标保证金的任一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需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中凡标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名章、签字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7.3(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按招标要求制作的电子文档1份并上传至黑龙江省招标采购网 ( (
7.6.1
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付款方式
研发成本补偿费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款;
创新产品首购费用:以转账方式分二期付款;
10.2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不需要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10.3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相关费用
1、采购代理费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收取5000元。合理考虑包含在项目单价及总价中,不单独列项
2、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招标投标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对公账户:
账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56201010010091372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09261000028
10.6
特别注意
1、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有关的一切信息,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认为有关内容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非书面形式、逾期以及匿名的异议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异议。
11
商务条款
11.1
验收要求
验收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
验收方式:乙方完成研发后,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研发成果、设备、系统及相关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开展测试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研发成果、设备、系统及相关技术资料。
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研发目标、技术指标、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1.2
售后服务要求:
按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与迭代升级服务,做好技术支撑;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及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及第三章评标办法。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响应和偏离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2.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分项报价表;
(5)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9)综合评分得分索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 投标人在责任期内不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履行的,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需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项规定。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和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需自行解密。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经总办会后3日内发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包: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是否雷同
两家或多家的投标文件内容有多处雷同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雷同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信用
(1)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15.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制定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对项目及任务的理解与分析②整体服务实施方案③服务进度计划安排④进度计划保证措施⑤数据及档案管理制度。满分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一项有下列缺陷之一的(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扣1-2分。
对本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对策(8.0分)
对本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对策,包含:①本项目关键点、难点的分析②对本项目关键点、难点的对策描述。满分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一项有下列缺陷之一的(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扣1-2分。
质量服务保证措施(12.0分)
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①服务质量目标及质量标准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中各重要岗位的职责及分工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一项有下列缺陷之一的(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扣1-2分。
技术要求(25.0分)
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其中1条不符合扣1分(未按照技术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满分25分扣完为止。
2.2.2
(2)
商务部分
团队人员(11.0分)
拟派本项目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6分;拟派本项目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企业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
航测能力(19.0分)
因项目内容需求航测部分:
投标人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得10分;
投标人提供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每提供1人得3分,最多得9分。
2.2.2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如果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或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如果投标报价的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结果与所报含税金额报价不一致,则修改含税金额报价,但增值税税率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如果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推荐中标,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选择确定。
3.6 推荐中标候选人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6.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7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8.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3.8.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8.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8.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3.8.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8.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8.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9补充条款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合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行业规定自行拟定与招标人商议签订)
第五章 服务要求
一、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1
无人机遥感监测服务
1
项
一、提供持证飞手2人和一套包含多光谱的无人机,多次对试验田作物进行采集,作物的每个生育期和施肥灌溉前后提供影像数据、多光谱数据的采集、并对数据进行后处理和分析,为系统研发提供可靠支撑;
二、提供并安装部署1套无人化机巢实现日后的遥感监测
1、尺寸:小于等于600mmx600mmx500mm(舱盖闭合,不含气象站);
2、重量:设备重量小于等于35kg(不包含飞行器);
3、工作环境温度:设备工作温度范围不小于-20°C 至 45° C;
4、IP防护等级:机场设备具备不低于IP55的防护等级;
5、IP防护等级:飞行器具备不低于IP54防护等级;
6、最大抗风速度:不小于12 m/s;
7、最大作业半径:设备理想情况最大作业半径不小于10公里;
8、RTK 基站卫星接收频率:机场以及飞行器设备所含RTK基站可同时接收GPS、GLONASS、BEIDOU、GALILEO四种卫星信号;
9、RTK 基站定位精准度(设备所含RTK基站定位精度):水平精度小于等于1 cm 1 ppm(RMS);垂直精度小于等于2 cm 1 ppm(RMS);
10、充电耗时:设备最短作业间隔小于等于35min;
11、天线:设备天线系统具备智能冗余设计,天线数量大于等于4天线;
12、空调类型:设备内置空调系统;
13、电池容量:设备内置备用电池,续航时间大于等于5小时;
14、4G 接入:设备支持通过4G实现网络接入;
15、支持内置风速、雨量、温度、水浸、湿度等传感器;
16、监控:支持双摄监控,可监控控舱内和舱外情况;
17、开放协议:设备支持二次开发;
18、边缘计算:设备支持本地获取机场媒体文件进行数据预处理;
19、飞机重量:飞行器裸机重量小于1450 克;
20、尺寸:小于等于350mmx400mmx200mm(不含桨叶);
21、最长飞行时间:不低于50 分钟;
22、夜航灯:飞行器集成夜航灯,用于夜晚使用的位置确定;
23、六向避障:机身支持不少于六向避障;
24、相机类型:具有长焦可见光、广角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相机;
25、广角相机像素:具备广角相机,有效像素不低于4800万;
26、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变焦倍数不低于56倍;
27、稳定系统:具备三轴机械增稳云台(俯仰、横滚、平移);
28、可见光相机视频:可见光相机支持4k30p视频录制;
29、支持标准地图/卫星地图切换加载;
30、支持地图高程显隐切换;
31、支持显示2.5维基础地图(2.5D基础地图指在二维画面的基础上,带有高程信息的画面)
32、地图实验室支持加载建筑物数据
33、支持在图上对项目作业中心点进行设置,设置完成后,当用户进入项目时,项目作业中心点将呈现在页面的中央位置;
34、支持开启申请码加入项目功能;
35、支持添加组织成员、组织设备进入项目;
36、支持加载建图成果的高程数据;
37、web端支持将实时建图成果分发到遥控器端APP,使项目成员都可以看到建图成果。
38、模型重建功能支持选择媒体库中的可见光图片,进行二三维重建,模型重建支持选择兴趣区重建
39、支持上传二维模型、三维模型、点云数据,上传的数据可在地图展示
40、支持两期有重叠的二维模型对比,对比的同时可显示地图标注信息。
41、支持在平台上统一创建并管理航线,航线信息包括:航线名称、飞行器与负载选择、航线类型选择。
42、机场出现异常状况时,支持自动通过短信/邮件发送给设备管理员
43、支持远程升级
44、支持远程故障处理(如远程开关机、开关盖、日志导出等)
45、对于需要使用4G网络的情况下,支持远程SIM卡管理,可以进行流量充值;
46、应急控制单元软件支持安卓系统,可安装在无人机遥控器中使用,需提供截图证明;
47、可自主设置多种航线,规划航测路径,方便快捷;
48、无需借助其他处理软件,可实时后台解算空三位置信息,需提供截图证明;
49、实时照片测绘,单片刺点定位成功率≥95%;
50、航高小于100m定位精度(2sigma),平面≤5.0cm,高程≤10.0cm;
51、支持实时照片上采集点、线、面及体积的测绘数据,现场解决用户需求;
52、同时支持服务器端解算、遥控器端解算,满足不同需求;
53、 国产自主版权平台,不依赖第三方平台,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54、支持软件界面、功能、菜单可定制;
55、支持GIS数据采集、编辑、入库一体化,提供软件具备此功能的截图;
56、支持数据采集编辑时,自动维护对象的创建时间、修改时间和全球唯一GUID信息;
57、支持比例尺、分幅、投影等信息自定义;
58、支持二次开发技术(提供C 开发包和脚本两种模式),用户可独立完成所需的技术改造,提供软件具备此功能的截图;
59、工程文件直接存入ACCESS数据库,支持实时存盘,自动备份;
60、数据能直接进入数据库管理系统,能够通过ArcSDE访问Geodatabase数据库,具有大容量数据管理功能;
61、支持输出ArcGIS成果后,在ArcGIS软件平台中支持ArcSymI插件进行符号显示,提供ArcSymI符号插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62、支持完全开放的摸板控制技术,实现数据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生产,成果满足整体性、一致性、安全性,提供软件具备此功能的截图;
63、支持具备完善的符号库系统,支持国标1:500、1:2000、1:10000各种比例尺的图式符号,用户能根据一定规则编制符号;符号库应11、支持信息映射机制,支持数据一对多的对照转换,提供软件具备此功能的截图;
64、应保证生产数据与建库数据高度信息化,完全骨架线管理,同时自动符号化,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并可扩充修改标准适应地方要求;
65、支持加载TIF、BMP、JPG、PCX、GIF等图像格式,提供影像压缩技术,支持影像瞬间调入,生产过程不占内存,提供软件具备此功能的截图;
2
地形图高程测量及土地平整服务
1
项
一、对20亩耕地进行1:500实测地形图测绘,土地平整前和平整后各测绘1次,共两次,并提交测绘成果图
二、提供并使用卫星平地系统进行土地平整,卫星平地系统技术要求如下:
1.工作状态外形尺寸(长×宽×高):≥4700×5050×1850mm;
2.结构型式:牵引式;
3.最大工作幅宽:5050mm;
4.配套拖拉机功率:≥150kW;
5.配套拖拉机动力输出轴转速:540r/min;
6.控制方式及精度:卫星定位控制,高程控制精度≤3cm;
7.平地铲型式:直顺式;
8.平地铲结构 :伸缩式;
9.平地铲铲刃长度:≥3500/1-1000/2mm;
10.平地铲高度:≥740mm;
11.平地铲最大提升高度:≥400mm;
12.油缸型号规格:卫星控制油缸1个80/90/500,铲板宽度调节油缸2个80/90/750,铲板前后角度油缸2个80/90/200,轮胎宽度调节油缸2个80/90/300,铲板左右角度调节油缸1个80/90/200;
13.油缸数量:≥8个;
14.运输间隙(悬挂式不测):≥300mm;
15.轮胎型号规格:10.0/75-15.3;
16.轮胎数量:≥6个;
三、完成服务后,对卫星平地系统进行培训服务;
3
地理信息智慧农业平台开发服务
1
项
1、基于无人机、物联网设备、农机智能装备的“空地”一体化感知数据,依托农业时空信息云平台的数据处理、分析能力,形成多维数据与精准地块联动、精准地块与适时感知联动、适时感知与智能决策联动、智能决策与变量作业联动、变量作业与综合评价联动、综合评价与种植计划联动的数字农业种植生产管理模式,为管理单位提供数据分析、规划决策所需的可视化研判服务,为种植经营主体提供“耕地、农机、作物”三大农业生产要素数字化管理服务;
2、作物管理系统实现优化作物生长过程的数字化工具,涵盖种植规划、环境监测(如温湿度、光照、土壤养分等)、病虫害防治管理、生长数据记录分析等功能,帮助种植者提高作物产量与质量,实现精准化、智能化种植
3、种植追溯系统实现对作物从种植、施肥、用药、灌溉到收获、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信息采集与记录,利用二维码技术,使消费者能够查询了解农产品的和生产过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也有助于问题产品的召回与责任追溯 ;
4、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提供工作空间、数据源及数据集管理功能;支持多种格式的数据导入导出功能;支持不同类型数据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