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化绿电交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化绿电交易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化绿电交易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S53GX1026001357;
2.2 项目名称: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化绿电交易服务项目;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采购内容:择优选定一家售电公司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电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2.5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年一评价,对年度合同履约、评价不合格、信用评价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被撤销、退出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6服务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地点;
2.7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8最高限价:按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月度上调服务基准价浮动≤0.01元/千瓦时,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市场主体资格为售电公司的供应商,并取得交易资格且市场状态为正常(提供磋商截止时间之前15天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电能量市场主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如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总机构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包磋商,则被授权分支机构的磋商视为无效响应;若总机构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包磋商,则所有被授权分支机构的磋商均视为无效响应);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
(1)提供2023―2025年任意1个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2)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情况说明;
3.5 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供应商必须提供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线上获取和线下获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大道天佑Zh小区内7栋6号)(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大道天佑Zh小区内7栋6号)(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公开发布,别无他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西段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中心
联系人:彭永明
联系方式:0873-3900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孔云远、何苏恒、李欣蕊、王彦棚、雷海生
电话:0873-2126789/18187362275/1582522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