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6年生产装备外委检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SCBXLGL-2026-021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6年生产装备外委检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采购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6年生产装备外委检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锡林郭勒盟及中标方实验室
2.3本次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序号
分包名称
全年预估发生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折扣)
分配比例
入围家数
备注
1
2026年仪器仪表检测
第一名:170.00
第二名:130.00
100%
第一名:修试管理处、调度管理处、输电管理处、变电管理一处、信息通信处、变电管理二处、锡林浩特供电公司、苏尼特右旗供电分公司、苏尼特左旗供电分公司、阿巴嘎旗供电分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所属生产类仪器仪表检测
第二名:西乌珠穆沁旗供电分公司、东乌珠穆沁旗供电分公司、乌拉盖供电分公司、镶黄旗供电分公司、正镶白旗供电分公司、太仆寺旗供电分公司、多伦供电分公司、蓝旗供电分公司所属生产类仪器仪表检测
入围2家
共一包
2.4框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范围:对招标仪器清单目录内的超期装备开展检测校验服务;根据相应仪器仪表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校准工作,对可以现场校验的仪器仪表,中标方需进行现场校验;对实验室环境校验的仪器仪表,中标方需进行实验室校验。对于现场校验不准确仪器及部分精密仪器,甲方可要求中标方开展实验室校验;需要实验室进行校验的仪器仪表由中标方负责运输及校验工作,运输过程中仪器仪表发生损坏由中标方负责维修,无法维修的需由中标方负责采购同型号设备,并对所有仪器仪表出具具备CNAS检测标识的电子及纸质校准证书,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正式结论(包括设备可正常使用,设备功能损坏建议维修,建议报废)。
2.6结算方式:合同中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一般纳税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4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和“经营异常名录 ”。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或“经营异常名录 ”。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网站使用帮助 ”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产权场地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8.2.1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2.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8.2.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异议受理责任人:国工
异议受理电话:0479-829633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异议受理邮箱:xlglgdgswz@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二连路3号民禾物流园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元都首府小区南门西侧街面第2个门3楼
联系人:高巍、戴仑、王宇、蒋雯、许青璐、淑婷、高玉洁
联系电话:0479-8225711
邮箱号:scgjzbxl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