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关败诉及赔偿风险智能预警模型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6CZ08FG112F
项目名称:海关败诉及赔偿风险智能预警模型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2,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关败诉及赔偿风险智能预警模型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72,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2,9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1 | 海关败诉及赔偿风险智能预警模型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72,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1个月内完成所有实施内容并完成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关败诉及赔偿风险智能预警模型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 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标注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须按照《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要求,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cn)完成报备并取得全国统一验证码。② 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关败诉及赔偿风险智能预警模型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主要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style="text-align: left;">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关败诉及赔偿风险智能预警模型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align: left;">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style="text-align: left;">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7楼(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同时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style="text-align: left;">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19124618279,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滨江西路26-28号海天大厦六、七楼
联系方式:020-8110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98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0-83198702
4.技术支持(仅解答平台使用技术问题)
联系方式:19124618279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