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00-07958
二 、 项目名称: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考试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考试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中标(成交)金额:1,587,500(元)
评审总得分:88.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考试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考试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客观题考试即将于9月12日和13日举行,主观题考试将于10月18日举行。服务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包括考试机位服务、发电机组保障服务、视频巡查监控系统服务等。
1.机位服务的内容:为采购人选取适合的考点,提供符合要求的考试用考场、计算机(含监考机、备用监考机、考试机、备用考试机和备用考场)、网络等硬件设施设备,完成考场准备,负责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计算机化考试的考前准备、考前考务培训、考点考场布置、考务管理、考试监考、考场本地视频监控、考点考场应急处置、考试舆情监控应对、考后数据及资料回收、考后总结;配合司法部机考技术服务公司做好机考系统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的技术培训、计算机设备和网络测试(含模拟测试和仿真测试)等考务工作任务。
2.发电机组保障服务内容及要求
400KW发电机组保障服务,12台*天
300KW发电机组保障服务,6台*天
200KW发电机组保障服务,2台*天
3.视频巡查监控系统服务内容及要求
客观题视频巡查监控系统服务,420场次
主观题视频巡查监控系统服务,80场次
服务要求:一、机位服务要求
1.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和采购人要求的考试环境,含考场、监考机、考试机、备用监考机、备用考试机和备用考场、考务办公室、医疗保障后勤服务点等,并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张贴标识。
2.提供的考点设置在沈阳市城区和近郊,且公共交通较为便利。
3.按要求向采购人准确报送考点详细信息。
4.按采购人要求配备考点的副总监考、机房管理员、监考员、流动监考人员、电工、安保和医务等工作人员,确保考点人员在数量和能力方面均能满足考试要求。至少在考试前15天,将除学校监考员以外的上述所有人员名单与各考点一一对应列表报送采购人。
5.负责在考试前检查验收考场硬件设施、考试设备、考试系统、广播指令系统(部分考点具备条件的话)、考场本地监控、供电系统、网络等技术环境,与采购人共同检查验收考场布置、考务管理准备工作,负责组织模拟测试,与采购人共同完成考场检查封场等工作。
6.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考务工作要求,在考试前规定期限内组织考点工作人员参加考务及技术培训。
7.考前1天,指导考点学校完成考点考场布置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工作人员到场验收。
8.考试过程中,若因政策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出现考试无法正常进行,需要另行安排时间或安排考场重新考试的,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考场,确保考生能够重新考试,并做好考生的安抚工作。
9.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务安全工作。
10.应当全力服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当天没有承接其他考试。
11.如有其它未尽的考务管理工作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二、发电机组保障服务要求
1、提供的发电机组保障服务必须保证设备能随时正常工作。
2、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电缆和电缆线盖板,负责电缆铺设、现场接线、现场调试、机组看护,并负责提供燃油。发电机组就位后,需要采购人最终确认。
3、需要分别在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的至少前一天,将发电设备运至考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参加仿真演练。
三、视频巡查监控系统服务要求
1、负责保证考试期间,沈阳市司法局法考视频巡查监控系统平稳运行,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完成沈阳市司法考试监控设备运送、安装、调试、设备回收、考试中值守、考试后数据导出所需的一切保障服务。
2、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妥善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结束之日止。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一、网络标准
1.网络交换机,考场交换机百兆或以上,核心交换机需达到千兆
2.考点接入网络带宽达到5M或以上
3.局域网100M到桌面,网络稳定、顺畅;监考机(含备用)和本考场考试机(含备用)在一个局域网内
4.监考机能够连通互联网,防火墙要允许HTTP、FTP协议的数据流通过,IP地址必须为固定IP
5.监考机能满足开考后断开互联网及考试结束恢复互联网
6.考试机(含备用)考试期间不能访问互联网
二、考点考场标准
1.每考场2台监考机(其中1台备用,考前安装操作系统)
2.每考场考试机数量30台以上,大型机房应按要求拆分,按照考生人数配备5%备用机
3.考区应根据考生人数适当配备备用考场
4.考场达到消防要求;有稳定的电源
三、考试监考机标准
,i3及以上
2.内存,2GB及以上
3.硬盘,10GB以上空闲空间,无还原卡保护或解除还原卡保护功能
4.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
接口,2.0接口至少2个
6.操作系统,可以使用Windows?XP(SP3)、Windows?server?2003、Windows?7、Windows?10,推荐Windows?7操作系统,建议安装考试专用的系统
7.网卡,100M网卡1个
,建议配备供电功率500W以上情况下可持续为监考机供电1小时以上的UPS
9.还原卡,安装、测试、正式考试前必须解除还原卡的保护功能
四、考试机标准
,主频双核1.2GHz以上
2.内存,Windows XP SP3操作系统:1GB及以上;Windows7、Windows10操作系统:2GB及以上
3.硬盘,5GB以上空闲空间,不可使用无盘工作站
4.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
5.USB2.0接口至少一个
6.操作系统(汉文,标准考场),可以使用Windows?XP(SP3)、Windows?7、Windows?10,推荐Windows?7操作系统,建议安装考试专用的系统
7.网卡,100M网卡一个,禁用多余的网卡
浏览器,IE8,IE9,IE10,IE11
9.还原卡,必须解除还原卡的保护功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军、王威(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考试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司法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
联系方式:024-22855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联系方式:024-23180489-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峻佐
电 话:024-23180489-800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考试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