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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18a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咨询服务询价公告采购
公告名称:
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18a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咨询服务询价公告采购
所属地区:
浙江
发布时间:
2026-08-17
详细内容:
公告公告标题: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18a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咨询服务询价公告公告内容: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18a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咨询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        。





1.3 采购人: 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    。





1.4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坐落于温州市龙港新城龙湖区块世纪大道以东、东海大道以南、昌盛路以西、映湖路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52592.19平方米,容积率≤2.224,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16965.29平方米,其中沿区间三路设置商业裙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报价人按照采购人的业务需求,提供8-18a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归集整理全套清算资料,确保满足税务清算受理要求;编制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等,确保申报资料完整合规;协助采购人与主管税务机关就本项目土增税清算进行业务沟通,配合税务机关清算约谈、疑点解释、资料补充答疑,协助处理清算审核中的异议事项,服务期内针对本项目提供土增税等税种免费政策及实务咨询,全程跟进直至本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办结。





2.2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8-18a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税务机关出具“清算审核结论通知”等正式文件止,或合同完成结算后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服务期限,并遵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服务费执行。





2.3 服务地点:温州市龙港市龙港新城龙湖区块8-18a地块建设项目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标准执行 。





2.5 其他需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服务项目(至少1个)。





(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否决投标处理):





1.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





(6)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17日19时00分至2026年8月22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18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1)按一次性支付,报价人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税务机关正式清算审核报告,提交结算资料,经双方审核确认结算金额后,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报价人支付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0-28126610     





12.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港市龙港新城龙湖区块8-18a地块建设项目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07865512





电子邮件:lixiangan@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6









询比采购预备会









不召开





 













2.1(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截止时间:售标截止前













3.1(6)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3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无





□有,最高限价:/元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天













3.4.1









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3.4.2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3.4.3(3)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3.5.(1.1)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5(1.2)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3.5(2)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详见询价公告













3.5(3-4)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详见询价公告













3.5(5)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  。





 













3.5(6)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3.6.1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4.1.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询价公告













4.2.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













5.2.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1~2个













6.3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询价文件-土地增值税清算咨询服务.docx 下载 预览 2 附件1:合同范本(只需细看,不需).doc 下载 预览 3 附件2:报价清单.xlsx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税率单位 1 税务服务咨询 土地增值税清算咨询服务 6% 项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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