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二批配网材料类物资
(底拉卡盘)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3732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二批配网材料类物资(底拉卡盘)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招标采购工作计划,现启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二批配网材料类物资(底拉卡盘)框架公开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的,划分为3个标包,详见标的物清单。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按承诺采购金额(即:标包金额)开展框架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8年12月31日,框招订单分配按照上下限浮动比例(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的80%-150%范围内)进行分配。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执行:
(1)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2)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的,则延长协议有效期1年。延长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则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延长协议有效期满1年,实际采购金额仍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则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3)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150%时,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4)在协议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网级采购范围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解除本协议,提前终止本协议权利义务。
(5)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划分包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底拉卡盘 | 1 | 3 | 1-1 | 底拉卡盘1包 | 50 | 2055.63578 | 无 | 否 | 5 | / |
1-2 | 底拉卡盘2包 | 30 | 1233.381468 | 无 | 否 |
1-3 | 底拉卡盘3包 | 20 | 822.254312 | 无 | 否 |
注:
(1)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单价。
(2)结算方式:单价包干,根据中标单价与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3)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电网出资项目,也适用于海南电网所属的竞争类业务单位(海南电网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电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电网出资项目由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即统招统购;竞争类业务单位根据需要自行与中标单位按中标结果执行采购。
(4)本次招标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style="height: 14.0px">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4 |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
5 |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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