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上海银行数芯工程业务系统建设及测试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CG20260623014)”项目进行采购,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招标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针对上海银行数芯工程业务系统建设及测试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项下共分2个标段:标段1:数芯工程业务系统建设实施项目,拟采购数字人民币业务系统建设实施,完成招标人数芯工程业务体系建设,锁定项目总价及后续零星开发人天单价上限。标段2:数芯工程业务系统测试服务项目,拟采购数字人民币业务系统测试实施,锁定项目总价。
2.本项目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各标段各中标1家单位,可兼投兼中。
4.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数芯工程业务系统建设实施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系统建设实施总价1455.1万元(含税),系统后期零星需求开发人员人天单价1500.00元/人天(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标段2:数芯工程业务系统测试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系统测试实施总价1104.1万元(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5.本项目项下服务(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包括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范围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投标人不得拒绝。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数芯工程业务系统建设实施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3年01月0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标段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标段2:数芯工程业务系统测试服务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3年01月0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标段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所有标段)
1.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8月18日00:00至2026年08月25日00:0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需在发售期内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交付招标代理机构,并按下文完成文件的购买(注: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具体如下:
2.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日期每日09:00时~16:00时(北京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xinyu88sh@】上传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超出该时间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2.2 网上提交登记
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3.75pt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30pt;">2.3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style="font-family: 仿宋; letter-spacing: 0pt; font-size: 16pt;">1000.00元(招标代理确认)、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4完成上述步骤后,投标人必须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影响后续招投标环节。
2.5 CA证书的办理需要一段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予以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文件的响应,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注:本项目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3.75pt 0pt; text-indent: 21.1pt; height: 30pt;">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所有标段)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需明确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相关证明,提供以下截图:
3.1以下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证明为准: 3.1.1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1.2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
3.2以下内容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 3.2.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3.75pt 0pt; height: 30pt;">3.2.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3.75pt 0pt; height: 30pt;">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条款3.2项下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
4.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4)如中标,项目不分包、转包(招标文件明确可以分包的除外)”的承诺。
5.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适用于所有标段)
1.递交时间:2026年09月10日13时30分-2026年09月10日14时0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时00分
3.递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二楼屏幕公布为准)。
4.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及副本U盘(电子版)
5.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时00分
6.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二楼屏幕公布为准)。
七、公告(适用于所有标段)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采网(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3.75pt 0pt; text-indent: 21.1pt; height: 30pt;">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
经办人:叶老师
电子邮箱:gyszj@
监督邮箱:caigouzhongxi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F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41829031
电子邮件:xinyu88sh@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