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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滤池更新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滤池更新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26-08-18
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滤池更新改造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滤池更新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滤池更新改造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5-HNS-ZB-002-26092。

1.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大路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²O 二级生物处理”工艺组合,其中重力滤池作为全工艺流程的末端保障环节,设计处理水量为 25000m³/d。作为污水深度处理的核心环保设施,滤站滤池单元自投运以来始终未能正常运行。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拟对滤站工艺实施改造升级。本次改造将以设备更新、工艺优化和系统智能化提升为重点,旨在恢复并提升滤池处理功能,保障出水水质稳定,降低长期运维成本,最终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可持续、高效、稳定运营。

2.2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大路综合污水处理厂滤池设备更新工作的设备供货(含设计)、安装、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工期:合同签订6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项目地点:大路综合污水处理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或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兼任需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2)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污水处理厂新建或相应滤池改造相关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若联合体响应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且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响应,否则,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可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合同签署阶段与合同实施阶段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

(4)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共同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3.1(1)与3.2条款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7:00止。

4.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如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3获取方式: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文件将以邮件方式发至潜在供应商报名登记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纸质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时30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注:本次采购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他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人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联系人:高露萁

电话:1314114177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阎旭东、韩茹

电话:010-53105813

邮箱:chinabrr04@

9.异议渠道及监督渠道信息

异议联系人:吴守功 

电话:189478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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