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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芦溪县溪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开展燃油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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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关于芦溪县溪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开展燃油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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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发布时间: |
202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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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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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芦溪县溪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开展燃油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27
芦溪县溪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开展燃油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被推荐的供应商应在萍乡市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L-2026-018
项目名称: 芦溪县溪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开展燃油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95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需求
JXJL-2026-018
芦溪县溪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开展燃油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
1
项
详见“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车辆到货、现场安装调试并启动试运行;试运行满1个月,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因本项目为企业招标,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 间:2026年08月18日至2026 年08月27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萍乡市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方 式:被推荐的供应商自行登录萍乡市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6 年08月 28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6号投发大厦-A座6楼开标室
递交形式:现场递交密封完整且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形式)。
密封要求:可将“正本 + 所有副本+电子版”装入密封袋 / 箱,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密封袋表面标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正本 / 副本)’、‘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等标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萍乡市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2、本项目采用见面式开标,供应商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签到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开标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纸质化磋商模式,各供应商需进行线下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最后磋商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磋商报价。
4、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芦溪县溪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旅游集散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川
联系电话:18807993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憬莱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8799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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