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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大板营业部林西、大板站货场箱区箱位标识标画服务单位招标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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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大板营业部林西、大板站货场箱区箱位标识标画服务单位招标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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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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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客服 QQ:2041 408 252】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大板营业部林西、大板站货场箱区箱位标识标画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TXYZB26-684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大板营业部林西、大板站货场箱区箱位标识标画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相关施工能力,需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两次道路或场地标线相关业务资料;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责任事故,须出具《无质量安全事故承诺函》。
5、人员、设备要求: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施工操作人员、安全员需持证上岗,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及岗前培训记录,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投标人须承诺拥有自有热熔施工设备:划线机、热熔釜、清扫设备、底油喷涂设备、高压吹风机、路面打磨机、逆反射检测仪、厚度检测仪等,不允许全部租赁外协施工。
6、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转包分包,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主体施工内容交由第三方实施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8 月 15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可报名本次招标项目内所有标段)(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行号:1041910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联系电话:0471-6529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471-6529070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1723360230@
项目联系人:狄工
联系电话:0471-6529517
邮箱:htjhxzbyysl@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8292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2026年8月11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站西街水电段院内南楼
毛志华
13674826017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量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税率
一
1
箱区箱位标识标画
见技术规格书
自中标人出具书面开工通知、现场场地移交完毕后每个货场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基面处理、标线施划、现场清理及竣工资料移交。
集通线林西站及大板站货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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