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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2027年供热期内灰渣(含运输)捆绑转让-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2027年供热期内灰渣(含运输)捆绑转让-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黑龙江
发布时间:
2026-08-18
详细内容:












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2027年供热期内灰渣(含运输)捆绑转让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组织竞价转让。



1.转让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2027年供热期内灰渣(含运输)捆绑转让



1.2项目编号: HW002026JJ003662 HTCL-JJ-261199



1.3转让方式:竞价转让(多次竞价)。



1.4转让预算:1.00元/吨(含运输、处置等)。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转让内容:2027年度供热期内锅炉煤炭燃烧后产出的灰渣,产量预计9万吨。



1.7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大街336号。



1.8实施周期:产生周期为2027年1月-4月和2027年10月-12月。



1.9付款方式:(开具专用发票)。



1.10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受让方资格要求:



2.1受让方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本项目的综合利用和处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2.2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清运过程中环保、噪声等相关因素,如因清运问题市政相关部门(例如执法局、环保局等政府相关部门)给转让方开具的罚款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提供承诺)。



2.3信誉要求(提供相应网页截图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1)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2)受让方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



(4)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截图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2.3其他要求:



(1)与转让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转让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书)。



3.转让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受让方请于2026年 8 月18日9时至2026 年8月 20日17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转让文件。



3.2请受让方随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3 CA证书办理方式:线上办理--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统一注册认证入口(初始入口)进行账号登录,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方式登录,点击证书申请,按页面进行CA证书办理。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支付方式:通过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项目结束后进入项目标书获取页面开具发票。



4.2受让方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响应文件。



4.3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6年 8 月 21日09时(北京时间)。



5.转让保证金



5.1转让保证金金额: 1000元



5.2转让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 8 月 21日09时



5.3转让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受让方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转让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受让方自行登录账号获取转让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受让方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转让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资格申请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6.资格申请资料的递交与审查



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2026年 8 月 21日09时 受让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转让人资格审查使用,受让方资格审核合格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6.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 2026年 8 月 21日09时



6.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4递交资格申请资料的方式: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现场递交资格申请资料(可邮寄送达,本项目需要递交3份纸质版资格申请资料以供转让人存档,资格申请资料格式见转让文件附件四,具体要求见转让文件附件一“受让方须知10.1资格申请资料的编制”及附件四“资格申请资料格式”)纸质版资格申请资料可以是平台生成的带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或加盖鲜章的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与阳光平台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平台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7.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受让方



转让人对受让方递交的资格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受让方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多次竞价)



8.2起始价:1.00元/吨



8.3加价幅度:0.10元/吨



8.4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 8 月 21日14时至 2026年 8 月 21日14时30分



8.5延时竞价周期:60秒



9.确定成交受让方



1.转让人按照报价最高原则确定成交受让方。参加网络电子竞价的受让方数量不足三家,转让人应当终止竞价转让,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转让。



2.履约保证金:/。



3.声明: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受让方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转让公告、转让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受让方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转让公告、转让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转让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供产品若未按转让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转让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转让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受让方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转让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采 购 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336号



联 系 人:于大海、何喆楠



电 话:0455-2919887/2891273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戚家伟、李慧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709522768@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注:以下各要求请受让方认真阅读,影响递交文件及成交。



1、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评审无效,不能参与竞价。



2、参加竞价的受让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将“资格申请资料”(按附件四资格申请资料格式)胶装、密封及电子版一同递交或邮寄至转让公告指定地点。



2.1“资格申请资料”:受让方应按竞价转让公告/竞价转让邀请书“2.受让方资格要求”逐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转让人对受让方的各项资格要求。



3.受让方递交“资格申请资料”、响应文件审查时间开始后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



4.自由竞价时间未开始前,若受让方通过“资格申请资料”的审查,且招标代理公司已在阳光平台设置竞价参数,受让方即可在“开标评标”--“我的竞价”查询到参与的项目,受让方应关注竞价时间,各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不少于1轮次的报价。



4.1若受让方参加本项目多标段竞价,可提前在不同电脑同时登录、针对不同标段分别进行竞价。



5.有两种原因在自由竞价时间后,不能在“开标评标”--“我的竞价”查询到参与的项目:



5.1“资格申请资料”不合格。



资格申请资料未实质性响应转让文件的要求,或资格申请资料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受让方在资格申请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



只有实质性响应转让文件要求的受让方才可通过资格审查。经受让方澄清、说明和补正后,资格申请资料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转让人将通过电子竞价平台告知有关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查。



5.2转让人在自由竞价时间截止时,未能完成该项目所有受让方的“资格申请资料”审查,若出现此种情况,招标代理公司将在自由竞价时间截止前通知该项目所有受让方,同时对自由竞价开始时间进行机动调整,以满足项目竞价需求,但竞价总时长将不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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