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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6-08-17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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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6〕109号)项目代码:2512-500153-04-01-46555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吴家镇、清流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措施分为新建护脚工程7.58km,已成堤防达标提升工程4.14kmn(其中土石填筑+格构坡2.48km,格构护坡+防浪墙1.15km,新建直立挡墙0.10 km,新建格构护坡0.30km),清淤疏发3.67km,穿堤排涝管道8处,建设监测设施及其他附属建筑物。
本次施工仅为一期部分,治理起点位于铜车堰下游处,终点位于大堰坎下游,包含:已成堤防格构护皮+新建防浪墙1155.17m,新建格构护坡187.96m,新建钢筋混凝土仿木桩7187.70m,已成堤防本构护坡282.01m,清淤疏浚200m。
2.3 ☑本项目工程费用:5351.46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完成市场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导航栏“”页面中“市场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8-22 17:3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8-25 18: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3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莲花支路11号
地 址:
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710
邮 编: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王老师
项目负责人:
徐国栋
电 话:
023-85262475
电 话:
023-6320995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监督部门: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
023-61471361
2026年08月17日
大清流河施工图(1).pdf [50022620260813001020101].cqzf 清单.xls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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