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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三峡新材硅材料基地建设项目35KV及10KV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当阳市】当阳市农业示范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市本级】点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第3次澄清修改公告,【兴山县】兴山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换电站及充电桩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当阳市】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华强转型升级一体化场平项目(三期)资审公告,【枝江市】当枝松高速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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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夷陵区】三峡新材硅材料基地建设项目35KV及10KV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当阳市】当阳市农业示范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市本级】点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第3次澄清修改公告,【兴山县】兴山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换电站及充电桩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当阳市】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华强转型升级一体化场平项目(三期)资审公告,【枝江市】当枝松高速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湖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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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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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三峡新材硅材料基地建设项目35KV变电站及配套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能源[2026]5号文(项目代码:2608-420506-04-01-9229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三峡新材硅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的35KV及10KV变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三峡新材硅材料基地建设项目35KV及10KV变配电工程2.2项目概况:三峡新材硅材料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宜昌高铁北站产业园(鸦鹊岭片区)首开区,总建筑面积约5.8万㎡,总投资约3亿元,规划年产高白玻璃砂100万吨、超白玻璃砂40万吨,配套建设生产主线及水处理、尾矿、供配电等公用附属设施。本次招标项目为拟建设35KV变电站1座及10KV配电工程,含从市政变电站至35KV变电站间的电力工程和35KV变电站(含35KV变压器)与10KV配电(含10KV变压器)、0.4KV出线柜(含0.4KV出线柜)之间的所有电缆、电缆沟、桥架及电力设施设备、设备基础等。2.3 项目地址:宜昌高铁北站产业园(鸦鹊岭片区)。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电力主管部门验收、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除35千伏变电站及10KV配电房本体土建外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直至项目建成投产,并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2.5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2.6工程质量标准: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2.7安全要求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国家、行业现行相关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要求取得的国家能源局核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或电力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4)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 应当至少增加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6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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