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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明珠公司2026年新疆酒店外墙清洗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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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南航明珠公司2026年新疆酒店外墙清洗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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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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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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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明珠公司2026年新疆酒店外墙清洗项目进行询比采购。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明珠公司2026年新疆酒店外墙清洗项目。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5005399。1.3 项目类别:服务类。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南航明珠公司新疆酒店提供外墙清洗服务,签订3年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15万元(含税),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序号采购内容面积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平方米)1新疆酒店外墙清洗服务(预计每年清洗1次)15000平方米3.06 注:1、以上单价限价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3、供应商报价应为包干价,中选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随时进场及服务期要求。报价中包含服务的全部价款、人工费、保险费、清洗药剂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序号交货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1新疆酒店外墙清洗项目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76号预计每年清洗1次,具体清洗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日期为准,每次清洗工期20天。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2.8 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5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开具的任意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 3.3 现场踏勘安排: 踏勘时间:【2026】年【8】月【21】日【11】时【30】 踏勘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76号 踏勘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899827115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17】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5.1 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6、联系方式6.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女士,020-86138868转88928 6.2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交异议函。采购人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人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7.3 如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联 系 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20-86125012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阶段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资格预审阶段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采购文件发布阶段(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开标/报价阶段(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出异议评审结果公示阶段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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