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口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兰州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方案》(兰财采〔202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相应声明/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定优惠。
说明:若供应商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优惠情形,价格扣除仅按一种类型执行,不累计计算;本次价格扣除仅适用于磋商评审环节,最终合同价款按照供应商原始报价执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日期: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4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在线获取
3.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项目实行报名资格初审,评审阶段开展资格复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与。
②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合并扫描为单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文件内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一并发送至邮箱:gshaodu0808@ 完成登记。代理机构对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①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均可编入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须单独出具《响应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放入响应文件《其他资料》部分,供应商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②开标现场不再要求递交原件备查,但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权在评审、中标公示、履约全过程中随机核查资质原件,一经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上报相关失信记录。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2. 磋商地点:甘肃昊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秦安路184号医药大厦5楼)
3. 逾期提交或者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80号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0931-882567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昊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秦安路184号医药大厦5楼503室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3919787611、17797612700
2026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