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拟询价选定大樟乡花炉村翁屯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樟乡花炉村翁屯桥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大樟乡花炉村
三、项目采购内容:选定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单位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主要包含: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组织评审、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协助采购意向公开、签订合同、采购资料归档,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比例由代理单位自行申报。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indent: 32pt; text-align: left; font-size: 16px;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相应文件要求
(一)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四)机构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五)代理机构服务承诺;
(六)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报名时间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 style="text-indent: 32pt; text-align: left; font-size: 16px;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资料文件不予退还。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文件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且合并封装成册。
八、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九、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可邮寄,资料须进行密封装袋,标注项目名称并在外加盖公章)。
十、供应商选定方法: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报价名单进行询价议价,并提交乡党委会讨论,对按规定时间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单位采用综合择优选取的方式,选定一家单位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二、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style="text-indent: 32pt; text-align: left; font-size: 16px;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十三、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大樟街1号
联系人:陈彦文
联系电话:0772-6318808
十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