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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内陆水域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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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内陆水域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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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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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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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内陆水域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424261680010000026-浙均和(2026)D176号项目名称: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内陆水域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1718号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更好地承担渔政执法以及日常巡逻等公务活动,需新建11m巡逻船舶一艘。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水域,完成交船,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完成系泊、航行试验及各种试验,各项性能应达到技术要求,各种备品、证书、资料等均已办妥;交船时,船舶应处于彻底清洁状态,直到采购人认为可安全营运为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4: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惠企政策: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4)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A.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CA证书申领流程:登录政采云网站( 系 人:采监科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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