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工程服务站拟对南宁市武鸣区2026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 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区2026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二)项目类别:水利工程
(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总共1个项目,分成3个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525692.7元。其中Ⅰ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为863871.00元;Ⅱ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为920088.23元;Ⅲ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为741733.47元。
(四)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价:根据南武政办〔2021〕21号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价为12729.49元,其中Ⅰ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价为4353.91元;Ⅱ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价为4637.24元;Ⅲ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价为3738.34元。
二. 报价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6〕3号)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材料格式自拟,包括:
1.报名表(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3.报名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4.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5.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7.拟投入项目人员应为所属代理机构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项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自发布公告起前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8.报名单位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 报名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名材料报送方式:将盖章纸质版原件密封好加盖骑缝章送至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农坛路1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三楼304室),不接受邮递方式报送材料。
(二)报名材料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8月21日10时30分至2026年8月21日11时30分,其他时间不接收材料。
(三)联系人及电话:潘工6216630。
附件:1.报名表
2.评分办法
说明:
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评分办法),评审顺序为:资格性审查、技术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报价部分评审。符合报名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报名单位为成交单位。若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则报价得分高者为成交单位,如报价得分相同则以投票方式选定。
2.报名单位报价出现《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以下任一情形,评审人员应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60%;
(4)评标委员会专业判断报价过低,存在影响履约质量风险的其他情形。
报名单位应随报名材料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报名单位报名材料未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审结束后,届时将中标结果在我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
采购人: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工程服务站
2026年8月18日